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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器视镜玻璃的试验和验收

 

视镜玻璃制造厂的技术检查部门,应按本技术条件验收视镜玻璃,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要求,对每批发货的视镜玻璃,应附有质量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(合格证),一并发送订货单位。每块视镜玻璃都应有明显的玻璃是否钢化的标志。
视镜玻璃制造厂应按下列规定,对视镜玻璃进行试验及验收:
1对视镜玻璃的外形、尺寸、形位公差及外观质量逐个进行检查,合格后再进行其他项目的试验。
2偏振光检查:钢化硼硅视镜玻璃应逐块进行偏振光检查,凡未能显示钢化偏振光
学图的玻璃不得使用,在偏光镜下旋转玻璃进行观察应力分布的时候,整个圆周上的应力强
度应该一致,不能因表面纹路,凸棱或其它缺陷的影响而中断。将相同的或相似的偏振光学
图分成几组,每组按6.2.3规定选取试样进行热稳定性试验。
3热稳定试验:从每组钢化硼硅玻璃或每批生产(或订货)玻璃中,任选取2快玻璃(不少于10块,不多于30块)进行热稳定性试验。如试样中有10 qo经试验不合格,则加倍重试,如仍有10%不合格,则整批玻璃板均认为不合格。经试验后的玻璃不得投入使用。
4水压试验:从每批生产(或订货)玻璃中,任选取2%玻璃(不少于10块,不多于30块)进行水压试验,如试样中有l0%经试验不合格,则加倍重试,如仍有10 qo不合格,则整批玻璃板均认为不合格,如每批生产(或订货)玻璃只有10块或者小于10块时,应将全部玻璃作为试验试样,经试验后的玻璃可以投入使用。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2倍。
文章作者来源自:沧州力瑞管道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:0317-8510072  http://www.bhgd.net  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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